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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18:48:00 股吧网页版
长沙普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4015 证券简称:长沙普济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长沙普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对制度内容进行了修订,该 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长沙普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长沙普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长沙普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为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长沙普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 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 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一)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
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 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 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
承兑汇票, 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
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 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七条 公司要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的行为, 做好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维护
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 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九条 董事会发现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有侵占公司资产行为时应启动对股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侵占资产时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份偿还。

公司董事长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对于纵容、帮助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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