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1
证券代码:874017 证券简称:伟焕机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伟焕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伟焕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
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伟焕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人员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独立董事委员连任期限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限:
(一)研究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
出建议;
(二)根据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并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
(三)审查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
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股权激励计划;
(五)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进行管理;
(六)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
等审查;
(七)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八)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
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方案须董事会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应给予配合。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
供公司以下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配工作的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
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业务创新能力和
创利能力及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
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董事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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