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1
证券代码:874017 证券简称:伟焕机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伟焕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2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俞伟欢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俞伟欢先生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俞伟欢先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符合股转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蒋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淋卉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许志英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聘任蒋志球女士为公司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日止。
蒋志球女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符合股转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经理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蒋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淋卉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许志英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聘任万利华先生为公司副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日止。
万利华先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符合股转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副经理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蒋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淋卉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许志英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聘任俞行校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日止。
俞行校先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符合股转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蒋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淋卉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许志英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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