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55
证券代码:874017 证券简称:伟焕机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伟焕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
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浙江伟焕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浙江伟焕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浙江伟焕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并提名雷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及管理的实际需要,本次调整董事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雷玲女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符合股转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
公告编号:2025-055
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及管理的实际需要,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章程》的制定及其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逐项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议案的审议内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五、《关于<逐项修订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议案的审议内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55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浙江伟焕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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