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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4 16:58:44 股吧网页版
天威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4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74018 证券简称:天威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后,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独立董事职位设置,废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中涉及独立董事的条文,是基于当前战略规划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取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
同步取消施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是基于当前战略规划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治理制度变更及此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27

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志方、袁自强、邹艳娥
2025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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