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874018 证券简称:天威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52,639,148 股,占公司总股本 89.3786%,可
交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9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控 董事、监 本次 本次解除 尚未解
序 股股东、 事、高级 解限 本次解除限 限售股数 除限售
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实际控制 管理人员 售原 售登记股票 占公司总 的股票
人或其一 任职情况 因 数量 股本比例 数量1
致行动人
捷时国际有限公
1 是 - A 28,541,205 48.4615% 0
司
捷时国际有限公
2 是 - D 14,270,602 24.2308% 0
司
珠海天威兴业管
3 是 - A 2,758,054 4.6830% 0
理咨询有限公司
珠海天威兴业管
4 是 - D 1,379,027 2.3415% 0
理咨询有限公司
珠海天威众创管
5 否 - D 3,911,360 6.6413% 0
理咨询有限公司
珠海天威企业管
6 是 - F 1,534,100 2.6048% 0
理服务有限公司
珠海小蚂蚁投资
7 合伙企业(有限 否 - D 244,800 0.4157% 0
合伙)
合计 — 52,639,148 89.3786% 0
注:解除限售原因:A 挂牌前股份批次解除限售;B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 售;C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D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E 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F 其他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1、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
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第十三条规定:“本指南第十一条规定的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属于《上市规则》2.4.2 和 2.4.3 规定的
限售主体的,应当按照挂牌公司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办理的相关规
定,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发行人披露自愿限售公告,
承诺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不减持发行人股
票,并于公告披露当日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股票限售。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事项终止的,相关股东可以申请解除前述自愿限售。”,捷时国
际有限公司、珠海天威兴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天威众创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3 名股东申请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限售,自愿限售
的时间为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2 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公开发行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或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事项终止之日止。
目前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已终止,公司股东
捷时国际有限公司、珠海天威兴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天威众创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解除其自愿限售股份。
2、根据《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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