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9 15:40:07 股吧网页版
海图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告编号:2024-100

证券代码:874022 证券简称:海图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常州海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月 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635,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71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人;

公告编号:2024-100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 8 月 12 日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4,904,347.6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6,345,122.51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总股本为 50,000,001 股,以应分配股数50,000,001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000,000.1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7,635,9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 1-8 月利用部分闲置流动资金投资于银行发售的短期理财产
品,均属于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理财金额、目的均为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2024 年 1-8 月持有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为 5,218 万
元,未发生亏损,截至 2024 年 8 月 10 日,总计产生收益 16.99 万元。现对上
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予以追认。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7,635,9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公告编号:2024-100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收益水平,公司管理层根据资金预算使用情况合理利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获取额外资金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7,635,96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