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60
证券代码:874023 证券简称:传美讯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珠海传美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过文俊(独立董事)、肖晓兰(独立董事)和张宜(董事)组成,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肖晓兰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融资授信及贷款业务的议案》《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珠海金湾支行贷款以置换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珠海中墨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60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未发现审计机构与公司之间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其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中汇及其项目组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根据其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可以
续聘中汇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条款及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与中汇就相关审计工作签订的合同协议,其明确约定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及审计费用等条款,聘用条款合理合法。公司实际支付审计费与约定相符。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审核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对公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专业、客观、独立的意见,防止关联股东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报告期内,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以上议案,请各位董事审议。
公告编号:2025-060
珠海传美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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