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传美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 明
珠海传美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传美讯”)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交了发行申请文件。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保荐”、“保荐机构”)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其保荐机构,李大山、陈思远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与《珠海传美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一、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4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5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8
四、保荐机构内部的项目审核流程...... 9
五、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立项审核过程...... 10
六、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内部核查部门审核过程...... 11
七、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机构问核实施情况...... 11
八、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内核委员会审核过程...... 11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2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保荐的一般承诺...... 12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保荐的逐项承诺...... 12
三、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特别承诺...... 13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14
一、推荐结论...... 1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14
三、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 15
四、本次发行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的规定...... 17
五、本次发行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19
六、关于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的核查...... 23
七、关于发行人创新发展能力的核查...... 23
八、关于发行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定的
核查...... 31
九、关于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履行备案程序的核查意见...... 31
十、关于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
事项的核查...... 32
十一、关于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是否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32
第四节 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评价...... 34
一、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 34
二、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 39
第五节 结论...... 41
附件 1...... 43
附件 2...... 45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一)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李大山、陈思远,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李大山先生,保荐代表人,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现任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业务董事。曾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经理从事财务审计及税务咨询工作,先后参与了金凰珠宝、永安药业和鼎龙股份等上市公司的 IPO 审计工作,参与了东方金钰和洛玻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主持了永东股份 IPO 审计工作;还曾在某海外上市公司参与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工作。曾参与了
龙江交通 2013 年非公开发行、华测检测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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