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74023 证券简称:传美讯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珠海传美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珠海传美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珠海传美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促进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珠海传美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
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六)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的总经理,该聘任无效。
第六条 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解聘总经理,应由公
司董事会按法定程序决定;解聘副总经理应由总经理提出解聘方案,董事会按法定程序决定。
第八条 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理职务,自动辞
职者除外。有关总经理提出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公司之间签订的 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权限
第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授权行使
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 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制 度;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在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时,达到董事会审核标准的,应按程序提交董事会批准,达到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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