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9
公告编号: 2025-004
证券代码: 874025 证券简称: 凯达重工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
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材料,审慎地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作了分析,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
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
要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关于延长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告编号: 2025-004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延长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义、金建春、单奕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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