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4025 证券简称:凯达重工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仔细阅读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材料,审慎地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作了分析,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仔细审阅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与年度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所审议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我们予以认可,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薪酬方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
公告编号:2025-023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薪酬方案。
五、《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更正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按规定对财务报表和附注进行调整,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调整方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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