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零二五年六月
保荐机构声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接受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凯达重工”或“公司”)委托,就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北交所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经过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除非特别注明,本发行保荐书所使用的简称和术语与《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目录
保荐机构声明...... 1
目录...... 2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二、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情况 ...... 5
三、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5
四、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7
五、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备案的核查情况 ...... 7
六、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 8
七、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9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本保荐机构出具《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附件),授权保荐代表人臧宝玉和项捷克担任凯达重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凯达重工本次发行的尽职保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事宜。
1、臧宝玉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臧宝玉:男,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腾龙股份(603158.SH)、科思股份(300856.SZ)、上海汽配(603107.SH)等企业 IPO 项目;先导智能(300450.SZ)并购重组项目;兄弟科技(002562.SZ)公开发行可转债等再融资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执业记录良好。
2、项捷克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项捷克:男,保荐代表人,曾参与浙海德曼(688577.SH)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招商基金、农银汇理、海纳亚洲创投基金等审计项目,在企业审计、改制上市及再融资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执业记录良好。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发行项目协办人为王志远;项目组其他成员为王健。
王志远,男,资产评估硕士,曾参与上海汽配(603107.SH)IPO、浙海德曼(688577.SH)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执业记录良好。
上述项目组成员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无被监管机构处罚的记录。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 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Jiangsu Kaida Heavy Industry Co., Ltd.
证券代码 874025
证券简称 凯达重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7965088968
注册资本 16,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许亚南
成立日期 2007 年 2 月 16 日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东安兴旺路 66 号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东安兴旺路 66 号
邮政编码 21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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