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公告编号:2025-078
证券代码:874025 证券简称:凯达重工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仔细阅读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材料,审慎地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作了分析,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修订《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修订该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修订《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修订该规划,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78
三、《关于修订公司就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修订《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就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承诺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修订该承诺,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修订《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修订该承诺,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义、金建春、单奕
2025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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