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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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2450021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2450021 号
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数智科”)管理层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亚数智科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附件:
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广东亚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数智科”或“公司”)于 2024 年度发现以下前期会计差错。公司已对这些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内容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及更正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调整,这些会计差错包括:
(一) 补充追认关联方交易
公司向供应商广东明智连接器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房屋并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及支付租赁产生的水电费,2023 年度公司与广东明智连接器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采购交易,补充追认关联采购交易如下:
金额单位:元
关联方 事项 2023 年度
广东明智连接器科技有限公司 水电费 192,048.24
广东明智连接器科技有限公司 物管费 235,740.60
合计 427,788.84
金额单位:元
支付的租金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更正前 2023 年支付发生额 更正后 2023 年支付发生额
广东明智连接器 房屋租赁 595,508.57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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