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3
证券代码:874027 证券简称:永驰科技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永驰婴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草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办法经公司 2024 年 6 月 1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永驰婴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条 总则
安徽永驰婴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永驰婴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目的
促进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核心及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对考核对象的工作进行评价,以确保激励计划与参与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计划的所有参与对象,即已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含退休返聘协议)的员工,包括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及员工。
第五条 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二)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相关工作。
(三)行政人事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财务部负责考核数据的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评价。
第六条 业绩考核指标及份额处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考核年度及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个人业绩考核指标 解锁比例
1 2024 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 1.30 亿元 良好及以上 40.00%
2 2025 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 1.60 亿元 良好及以上 30.00%
3 2026 年 营业收入不低于 1.80 亿元 良好及以上 30.00%
2、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处理
(1)若 2024 年未完成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全体参与对象持有的 40%财产份
额作失效处理,公司将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对相应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若 2024 年已完成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公司将根据个人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区分安排:
①参与对象已完成个人业绩指标:该参与对象持有的 40%财产份额解锁,相
应公司股票自锁定期满后解除限售;
②参与对象未完成个人业绩指标:该参与对象持有的 40%财产份额作失效处理,公司将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后且个人业绩考核完成后对相应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若 2025 年未完成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全体参与对象持有的 30%财产份
额作失效处理,公司将于 2025 年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对相应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若 2025 年已完成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公司将根据个人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区分安排:
①参与对象已完成个人业绩指标:该参与对象持有的 30%财产份额解锁,相应公司股票自锁定期满后解除限售;
②参与对象未完成个人业绩指标:该参与对象持有的 30%财产份额作失效处理,公司将于 2025 年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后且个人业绩考核完成后对相应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若 2026 年未完成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全体参与对象持有的 30%财产份
额作失效处理,公司将于 2026 年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对相应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若 2026 年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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