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874027 证券简称:永驰科技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永驰婴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 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本章程。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六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
人。 任。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七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认购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认购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四条 公司股票将集中存管在中国 第十四条 公司股票集中存管在中国证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十五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股东 提供的凭证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应当置备于公司,由董 名册,股东名册应当置备于公司,由董
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公司股东名册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公司股东名册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二)各股东认购的股份类别及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
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的
除外。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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