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02
证券代码:874030 证券简称:恒永达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1 月 15 日,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等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024 年 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向全体员工
进行了公示并征求意见,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对认定核心员工及激励对象名单情况
均 无 异 议 。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024 年 1 月 22 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了部分内
容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09)。
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4-010)。同日,鉴于公司统筹工作安排需要,公司决定延期至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主办券商东兴证券出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意见》,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该意见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合法合规。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宜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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