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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30 16:29:23 股吧网页版
恒永达: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874030 证券简称:恒永达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障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合法、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等监管机构颁布的相
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三)公司依法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公司保密事项除外)。

第六条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并借助互联网等便捷方式,提高沟通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指定平台上公布。公司不得在其他媒体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
信息。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二)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在召开时间和地点等方面应充分考虑股东参会的便利性,应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利用互联网增加股东参会的机会。

(三)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

公司可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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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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