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874030 证券简称:恒永达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1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志刚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3 年生产经营、规范治理及财务情况,编制了《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3月29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 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4】3-66 号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总经理就对其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薪酬考核结果,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确定,不另外发放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薪酬规定
领取薪酬,不另外发放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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