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4030 证券简称:恒永达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35.20 万元。 2,086.2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2,135.2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2,086.2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 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
提出提案。 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
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 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
公告编号:2025-005
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
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公告编号:2025-007)与《定向回购股份(股权激励) 并注销方案》(公告编号:2025-008)。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现拟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90,000 股,引起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内容 发生变化,同时结合新公司法相关法规的变动,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 订。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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