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4030 证券简称:恒永达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 2025 年度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及经营性资金储备需求,拟向不同银行申请合计本金金额不超过 100,000,000.00 元(大写:壹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额度以每家银行的最终授信数额为准)。同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志刚、陈艺芳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或由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后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志刚、陈艺芳以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的形式提供反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
公司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同于公司实际贷款,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与银行签署相应合同,具体信贷品种、金额、用途和期限以公司和相关银行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钟志刚先生根据银行授信需要,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与之配套的相关事宜,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和披露。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申
请 2025 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系由实际控制人钟志刚、陈艺芳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属于公司单方获益的情况,根
公告编号:2025-011
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定》、《公司章程》规定,挂牌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该议案无需按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银行授信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健康的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恒永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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