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874031 证券简称:翰林航宇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等各种合法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与支持,以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目标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 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六)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七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加强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相关网站、博客、微博等网络信息的管理和监控,防止通过上述非正式渠道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
(一) 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基金经理及行业分析师;
(三)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其他相关机构。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中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应该在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一) 外部经营环境及政策的变化对行业及公司影响的讨论;
(二) 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三)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
(四)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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