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05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74033 证券简称:金仕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3 年 9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31 日
作出主体:其他(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罚款)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导致发生污水排放超标。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总磷超标排放。
公告编号:2023-019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作出限产一个月,并处人民币 330,000.00 元(叁拾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涉及罚款人民币 330,000.00 元(叁拾叁万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新老污水系统切换运营时,发现废水TP 超标情况后,已积极开展整改,可以适用于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认定的意见》(通环办〔2021〕99 号)“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环境危害后果的”减轻系数。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通 09 环罚〔2023〕54 号)
南通金仕达高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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