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0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74034 证券简称:宏泽科技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有关主体的公开承诺及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特此承诺将遵守各自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公开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一、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本人/本企业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本人/本企业承诺若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宏泽科技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宏泽科技股东会审议;
(4)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本企业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公告编号:2025-018
三、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本企业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宏泽科技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宏泽科技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宏泽科技及投资者的权益。
四、如果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宏泽科技所有。本人/本企业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至宏泽科技指定账户。
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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