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4034 证券简称:宏泽科技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李敏华、曹政宜、姚爱民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敏华,男,197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12 年至今,任无锡澄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曹政宜,男,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20 年至今,任远闻(江阴)律师事务所主任。
姚爱民,男,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21 年至今,任江苏联盛(江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李敏华、
曹政宜、姚爱民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缺席 是否存在连续三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董事 次未亲自出席或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会会 者连续两次未能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议次 出席也不委托其
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况
李敏华 7 7 0 0 否 4
曹政宜 7 7 0 0 否 4
姚爱民 7 7 0 0 否 4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2024 年度独立董事李敏华、曹政宜、姚爱民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等规定相应开展工作,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职。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李敏华、曹政宜、姚爱民对公司 2024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5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4 年 3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及 2023 同意
月 20 日 第十二次会议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2024 年 5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月 25 日 第十三次会议 的议案
2、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的议案
2024 年 8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月 9 日 第十四次会议
2024 年 12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 同意
月 16 日 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2024 年 12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同意
月 30 日 第十七次会议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
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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