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084
证券代码:874034 证券简称:宏泽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以及
职工董事选举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以及职工董事选举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实施贯彻落实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选择审计委员会作为内部监督机构,取消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完成后,原《监事会议事规则》自行废止。经查阅上述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内部监督机构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二、关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及董事会人数,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公司对《公司章程》及配套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经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我们认为新修订
公告编号:2025-084
的《公司章程》及配套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符合该等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关于《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九项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及董事会人数,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非日常经营重大交易事项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九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经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我们认为新修订的九项制度符合该等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四、关于《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十一项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及董事会人数,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十一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经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我们认为新修订的十一项制度符合该等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五、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了《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经认真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我们认为董事会对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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