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公告编号:2025-115
证券代码:874034 证券简称:宏泽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现将授权有效期调整如下:
调整前: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调整后: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鉴于上述调整完成后,授权有效期将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到期。为保证本次
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现提请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月13日。若在此期间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25-115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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