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874034 证券简称:宏泽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因取消监事会,所以删除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监事会”,部分条款中的“监事”调整成“审计委员会成员”、“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董事“辞职”调整为董事“辞任”,“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高级管理人员”,该类修订条款将不进行逐条列示。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章节、条款序号、标点符号的修改,涉及数字的由阿拉伯数字改为汉字或者由汉字改为阿拉伯数字,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宏泽(江苏)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宏泽(江苏)科技股份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由江阴市宏泽氯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江阴市宏泽氯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按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依法整 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依法整体体变更设立;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 变更设立;在无锡市数据局注册登记,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码为 91320281752749364G。 91320281752749364G。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宏泽(江苏)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宏泽(江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Hongze (Jiangsu)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江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阴市临港街道西
阴市临港街道西安村西安圩 45 号。 安村西安圩 45 号(经营场所:江阴市
利港街道华兴路 16 号),邮政编码为
214444。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人。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
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币标明面值,每股面额为一元。 币标明面值。公司股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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