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公告编号:2025-113
证券代码:874034 证券简称:宏泽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议案>发行股票数量及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现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及决议有效期调整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调整前:
“3.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22.67 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78.40 万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901.07 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调整后:
“3.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226,667 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
公告编号:2025-113
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784,000 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9,010,667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2、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调整前:
“10.本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调整后:
“10.本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鉴于上述调整完成后,发行决议有效期将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到期。为保证
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现提请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
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7 年 1 月 13 日。若在此期间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文件,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除上述变动外,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以同意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发行股票数量及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5-113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