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公告编号:2025-150
证券代码:874034 证券简称:宏泽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及资金使用需求,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港支行申请不超过 4,9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决议有效期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按照授权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决议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5-150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不断增长的业务发展需要,能及时补充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对公司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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