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874034 证券简称:宏泽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宏泽(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地址:江阴市利港街道华兴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跃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7,568,5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列席 5 人,董事李敏华、曹政宜、姚爱民因工作原因
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0 人,列席 0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发行股票数量及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现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及决议有效期调整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调整前:“3.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522.67 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78.40 万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901.07 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调整后:“3.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5,226,667 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784,000 股(含本数),包含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9,010,667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2)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调整前:“10.本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调整后:“10.本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鉴于上述调整完成后,发行决议有效期将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到期。为保证
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现提请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
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7 年 1 月 13 日。若在此期间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文件,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除上述变动外,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7,568,5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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