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1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74035 证券简称:成都炭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虓
6.会议列席人员:总经理及海峰、董事会秘书陈泰达、监事会主席雍龙海、监事姜杰、监事邹光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科学决策程序,
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并选举其组成人员。根据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 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于上尧(独立董事)、杨文彬(独立董事)、郑厚哲(独 立董事),其中,会计专业人士于上尧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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