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炭材: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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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18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74035 证券简称:成都炭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经仔细研究,对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在确保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适度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符合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和进行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和申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等),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预期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同时,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独立董事:杨文彬、于上尧、郑厚哲、陈温福
2024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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