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2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874035 证券简称:成都炭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经仔细研究,对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调整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本次调整董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候选人徐龙福先生具备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相关任职条件。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董事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韵女士具备担任挂牌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相关任职条件。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4-047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文彬、于上尧、郑厚哲、陈温福
2024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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