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874035 证券简称:成都炭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龙福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经综合评估和友好协商,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再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文彬、于上尧、郑厚哲、黄韵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树先生为总经理,聘任赵世贵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文彬、于上尧、郑厚哲、黄韵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其中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将该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若决议有效期内本次发行通过北交所审核的,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除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进行延长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涉及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其他审议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文彬、于上尧、郑厚哲、黄韵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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