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1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74035 证券简称:成都炭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择机、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授权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符合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
1、 委托理财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6 日
(四)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公告编号:2025-004
10%以上且不超过 30%;同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小于50%,因此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符合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公司严格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公司将对持有理财产品持续跟踪、分析,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使用自有资金择机、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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