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公告编号:2026-054
证券代码:874036 证券简称:久正工学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南通市久正人体工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就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作出公开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鉴于南通市久正人体工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一)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本人/本企业就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本人/本企业承诺若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本企业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公告编号:2026-054
(三)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本企业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四)如果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就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作出公开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张明琅、柯慧、施冬辉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备查文件
1、《南通市久正人体工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南通市久正人体工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南通市久正人体工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通市久正人体工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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