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6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74038 证券简称:鑫民玻璃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4 月 26 日,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拟认购数 认购价格 拟认购金额
序号 认购人名称 认购方式
量(股) (元/股) (元)
1 赵伟 1,700,000 6.00 10,200,000.00 现金
合计 - 1,700,000 - 10,200,000.00 -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 2023 年 5 月 17 日
公告编号:2023-040
缴款截止日 2023 年 5 月 31 日
(三)认购程序
1、2023 年 5 月 17 日(含当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含当日),认购对象
进行本次股份认购,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2、缴款完成当日,认购对象需将银行汇款底单扫描件或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截 图发送至公司,同时需要通过电话或微信方式与公司联系人确认。
3、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含当日)17:00,认购资金未足额汇至公司指定
账户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认购,最终认购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4、若认购对象于缴款截止日前足额缴齐认购资金,认购期提前结束。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公司收到本次股份认购资金的汇款凭证,并确认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 无误后,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认购对象本次股份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
账号 104375660010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1、汇款时,收款人户名、开户行、账号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2、汇款人户名应为认购人本人,请勿使用他人账户代缴出资款;3、在汇入款项时,汇款用途请填写“定增股份认购款”。
四、其他注意事项
公告编号:2023-040
1、认购对象应与银行核实汇款所需的相关手续,考虑到资金在途时间,确保 认购款项能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汇入发行的认购资金缴款账户;
2、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对象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3、认购对象汇入的资金与认购金额不一致的,以认购对象汇入资金的可认购 股份数,及其与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上确认的认购股份数两者中最小 股数为准。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于本次认购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超 额部分无息退回认购对象账户,由此产生的手续费将从退款中扣除;
4、对于认购对象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认购对象应与公司及时 联络,公司将与缴款银行和认购对象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给予协调 解决,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
5、公司将在完成本次股票发行相关手续后对本次股票发行结果予以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孙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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