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52
证券代码:874038 证券简称:鑫民玻璃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
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3-052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023 年 8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采用追溯调整,对 2022 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52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