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9
公告编号:2023-057
证券代码:874038 证券简称:鑫民玻璃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议案》,该议案
已由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6.00 元/股的价格,向认购对象赵伟定向发行 1,700,000 股,募集资金
10,200,000.00 元。
公司股票发行通过股转系统的审查,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起在全
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公司此次股票发行总额为 1,700,000 股,发行价格
为 6.00 元/股,共募集资金 10,200,000.00 元。2023 年 5 月 19 日,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3]230Z0135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已收
到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份认购款,共计 10,200,0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700,000 元,剩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
了《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公告编号:2023-057
管理制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该制度,该制度已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公司与主办券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8127215608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
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存放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截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对象已将投资款实缴至上述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10,2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4,375.20
2、可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204,375.20
3、截至注销日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202,262.00
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10,202,262.00
其中:采购原材料及支付供应商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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