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4038 证券简称:鑫民玻璃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038 鑫民玻璃 2024 年 5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对 2023 年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等进行汇报,并对 2024 年工
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对 2023 年公司经营情况,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等进行汇报,并对 2024 年工
作进行安排部署。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 年财
务预算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基于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为股东带来长远回报,2023 年度拟不进行权益分派,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财
务 报 告 经 容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容诚审字
[2024]230Z1090 号《审计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 -008)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
(七)审议《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额 18,000 万元(含本数),由赵新民
及其配偶、赵伟及其配偶、凤阳县中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有效期(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以上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赵伟、赵新民、凤阳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和凤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股东。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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