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74038 证券简称:鑫民玻璃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并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即 2025 年 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任职原因知悉本次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的人员,就其本人及近亲属等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并签署了《关于买卖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除以下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20
姓名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 成交金额
(股) (元)
赵伟 2025-01-24 买入 169,000 895,700.00
上述核查对象赵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是根据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做出的交易决策,与本次公司股票回购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也不存在操纵市场的交易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6 个月内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
经核查,在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回购股份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二)《关于买卖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