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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鑫民玻璃: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6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74038 证券简称:鑫民玻璃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简称鑫( 鑫民玻璃或或鑫公司或)于 2025 年7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下竞价
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以公告编号:2025-015)。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公司下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下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6,000,000 股,不超过 8,2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4.80%-6.56%,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6.50 元/股。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3,30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下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鑫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或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

公告编号:2025-026

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以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
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在《蚌埠日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并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如简:

1、申报期间:2025 年 8 月 6 日-2025 年 9 月 20 日,工作日 9:00-11:30、
13:3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工业园鑫民玻璃

联系人:孙桂平

邮编:233121

联系电话:0550-6670138

电子邮箱:ahxmblzpyxgs@163.com

3、所需材料

以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以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1)下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下寄出的邮戳日为准;

公告编号:2025-026

以2)下电邮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下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鑫申报债权或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鑫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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