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07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4039 证券简称:东升股份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扬州东升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史文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4 年 3 月 6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扬州英赛特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70,649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命史文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史文娴,女,1984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2014 年 12 月-2018 年 10 月在江苏天诚
智能集团担任财务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在扬州东升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公告编号:2024-017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聘任史文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上述人员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史文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四、备查文件
(一) 《扬州东升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扬州东升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扬州东升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