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08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874039 证券简称:东升股份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扬州东升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的有关规定,作为扬州东升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相关资料,在保证所获得真实资料、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及本次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且由公司关联方为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业务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要的资金需求,是公司实现既定经营计划的必要措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为保证授信计划的顺利实施,由公司关联方公司提供担保,财务成本及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公告编号:2024-043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客观、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交易事项由交易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其价格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整体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付于武、张浩、于平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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