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财券投行字〔2023〕436 号
关于浙江明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接受浙江明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佳环保”“发行人”或“公司”)委托,担任明佳环保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双方于 2023 年 10 月签订了《浙江明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财通证券已组成了专门的辅导工作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明
佳环保进行上市辅导。现向贵局提出辅导备案申请,并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辅 导 对 象 浙江明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 立 日 期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注 册 资 本 5,68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明江
注 册 地 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振兴路 399 号
控股股东及 朱明江 61.08%(直接持股 59.05%,间接持股 2.03%)
持 股 比 例
在其他交易场 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
行 业 分 类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所(申请)挂牌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或上市的情况 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
码 874040.NQ
备 注 无
二、辅导相关信息
辅导协议签署 2023 年 10 月 26 日
时 间
辅 导 机 构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 师 事 务 所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辅导工作安排
时间 辅导内容 实施方案 辅导人员
本阶段辅导重点在于对公司进行全方位的尽
职调查,重点了解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对辅导对象 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业务情况、同
进行全面尽 业竞争与关联关系、企业发展规划、拟募资金
职调查,在与 的投资意向等情况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财通证券股
2023 年 辅导对象进 人员和持有公司 5.00%以上(含 5.00%)股份 份有限公司
10 月 行充分沟通 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对有 及其他中介
的基础上指 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与掌握程度和其诚信 机构辅导小
定具体辅导 意识。通过尽职调查,全面形成具体的辅导方 组
方案并开始 案并开始实施,同时确定下一阶段的辅导重
实施 点。辅导期间,辅导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及拟
发行公司视情况不定期地召开协调会,讨论本
阶段辅导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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