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4040 证券简称:明佳环保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明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明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浙江明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在认真审阅、核实了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浙江明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6,82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2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9,830,5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对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书面文件,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公告编号:2025-012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明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志方、王磊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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