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公告编号:2025-054
证券代码:874041 证券简称:皖垦种业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仅需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对《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会议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公告编号:2025-054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公司人事、财务相关的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的标准,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并提出建议;
(三)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并提出建议;
(四)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确定依据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财务报告中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等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所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公告编号:2025-054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公司证券部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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