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9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74044 证券简称:兰州助剂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增选柴宝强、于伟同志为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提名柴宝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于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满足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根据 实际情况,现提名柴宝强、于伟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人选。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柴宝强,男,198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工
学博士。现任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
于伟,男,196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具
有深交所董事会秘书格、独立董事资格。现任甘肃兴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三级高级经
公告编号:2026-005
理。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的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增选柴宝强、于伟 同志为公司董事,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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